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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供销社党组关于巡察“回头看”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2-02 来源:淮安市供销合作总社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2日至4月3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供销社党组进行了巡察“回头看”。7月6日,市委巡察组向我社党组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指出市供销社党组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成效、对上一轮常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效等方面4项12大类问题,并给出了整改意见。在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二巡察组、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派驻第十六纪检监察组的指导和帮助下,社党组牢牢扛起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落实巡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当作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检验工作作风的机会,一次全面提升工作成效的机会;把落实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要求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实,紧扣问题清单,全面改进工作,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社党组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7月9日,召开党组会,通报《市委巡察整改交办单》《关于做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市供销社党组问题清单》,传达市委书记批示精神,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研究部署整改工作。7月15日召开全系统重点工作部署会,特别就巡察整改工作,对县区社主要负责同志提出了明确要求,构建上下联动、合力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7月30日,社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把民主生活会上的批评意见转化为我社改革创新、开拓奋进的内生力量,进一步推动供销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实施挂图作战。反馈意见以来,社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7月12日至16日每天听取分管条线班子成员整改思路、具体方案,各分管领导切实担负起条线领域整改责任;社党组召开9次会议,巡察整改工作专班召开8次会议,齐心协力抓整改促落实。8月4日,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主要领导牵头抓总,班子成员具体负责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相关处室负责人积极认真落实,确保巡察“回头看”整改工作领导有力、组织到位。工作方案对照问题清单逐一过堂、细化为具体举措,将整改任务逐条分解到社党组班子成员、各责任处室、直属企业等,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要求、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所有的问题都建立整改台账,挂图作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社党组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统筹做好具体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两方面工作,既全面对标对表,对症下药治顽疾,动真碰硬抓整改,又举一反三,通过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力求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巡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强化工作进度,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条条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经过3个多月的集中整改,我社党员干部在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进一步系统深入,在做到“两个维护”上进一步增强自觉性坚定性,在干事创业、勇于担当、改革创新上进一步展现新作为新气象,在勤政廉洁、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上进一步得到巩固加强。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主要成效

1.关于“社、企职责不分,相关职能难以履行”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向上汇报。“社企分开”工作设想形成文字材料,7月23日,已由社主要领导向时任市委分管领导书面汇报;8月8日就巡察专报市委书记批示向市委巡察办书面反馈;8月16日时任市政府分管领导调研供销工作时,书面汇报“社企分开”需市领导协调事项。9月份因市委换届分管市领导调整,“社企分开”事宜暂时搁置。二是认真撰写“社企分开”方案初稿。2021年9月底,进一步理顺市供销社与社有企业法律关系,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发展活力和为农服务实力。下一步,尽早向市分管领导请示汇报,争取早日推动“社企分开”工作。

2.关于“对下属公司缺乏监管导致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规章制度。向省社、兄弟市社学习借鉴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实际调整社有资产委员会组成人员,明确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完善重大事项请示报备制度和对参控股公司管理办法。二是开展内部审计。对全资企业淮供欣隆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工作,进一步理清往来账款,摸清资产负债家底,初步完成固定资产盘点和账务审核工作。三是加强企业管理。制定企业调整工作方案,实行统一管理,加强监督,指导企业梳理现行规章制度加以完善。

3.关于“盲目投资等造成社有资产严重流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梳理市社集团房屋固定资产情况,开展存量资产的摸底调查,根据相关政策,依法依规推进存量资产的处置和盘活。积极处理刘老庄农贸城项目,市供销社与相关主体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完善资料手续,力争早日解决该遗留问题。

4.关于“对县区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指导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社有资产资源清查与登记工作。全面梳理全系统社有资产情况,该项工作6月份已经启动,市社召开了全市资产资源清查工作会议,对方案进行解读,细化工作任务,目前已完成清查工作,同时建设全市社有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已完成招投标工作。二是开展专题调研和培训。市供销社分管领导带队到县区供销社调研,实地查看社有资产盘活做法,对闲置资产研判共性问题,并在全系统开展社有资产管理专题培训,进一步学习资产管理知识,探索系统资产盘活路径。三是开展薄弱基层社改造提升工程。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社资产盘活利用,市社成立薄弱基层社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任务分解表,开展2021年系统薄弱基层社改造提升工作,目前已完成6家改造,其余将在年底完成。

5.关于“企业缺乏动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全系统企业进行调查摸底。对全市各级社有企业造表登记,掌握企业的法人信息、经营状况、债务情况,实地调研走访,了解掌握供销社企业真实现状。二是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学习《公司法》、《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于10月19~20日组织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业务培训,与淮阴工学院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三是鼓励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联合市财政局印发《淮安市供销合作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对供销社的各项业务工作给予资金支持;指导县区社做好项目规划和管理,帮助县区社开展省级项目入库申请工作,通过争取财政支持,不断夯实供销社企业的经济基础,激发企业干事创业的热情,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

6.关于“企业没有竞争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文件分解任务。实施薄弱基层社改造提升工程,制定下发《关于分解下达2021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淮供发〔2021〕5号)。二是专题调研督导。9月组织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专题调研,6家基层社已正式竣工,3家基层社年底确保完工,相关评审资料正在汇总制作。三是打造乡镇供销社经营服务综合体。2021年推动淮阴区刘老庄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与区农业发展公司合建合办,努力打造成为全省一流的农业服务中心;金湖县金南供销社通过资产盘整,打造商业综合体受到省社领导及有关部门充分肯定。

7.关于“经营管理人才严重短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1年9月底完成市社机关2022年公务员招录编制、录用岗位申报工作,经上级部门核准名额1人,职位条件设置为农业类。9月20日发函到各县区社提醒围绕紧缺专业人才做好2022年公务员招录申报工作,洪泽区、淮阴区、淮安区围绕人才紧缺专业设置了职位条件。选派一批年轻干部到一线岗位锻炼,提升工作能力。4月份1名同志抽调参加市委巡察、1名同志任乡村振兴帮扶工作队员,5月份选派1名同志任社区党建指导员。二是2021年8月底向各县区印发了干部人才队伍结构调研通知,汇总了各县区社材料,掌握供销系统干部人才现状。

8.关于“担当精神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理论学习。3月30日党组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淮发〔2016〕26号)文件精神;9月2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相关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市供销合作社相关文件等内容。二是专题研究部署。7月15日召开全系统重点工作部署会,对县区社主要负责同志提出了明确要求,构建上下联动、合力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9月3日召开主任办公会扩大会议,推进落实。三是开展谈心谈话。结合系统组织的会议培训、工作调研指导和挂钩联系县区检查等时机,与各县区社主任及分管领导谈心谈话,引导其振奋精神、补短强特、干事创业。四是组织专题培训。7月15日举办全市供销系统信息宣传培训班;10月19~20日围绕加强宣传、安全生产、资产管理、品牌建设等方面,组织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业务培训。五是规范项目资金申报流程。下发考评正式通知,及时跟踪对接省、市考核任务,传达学习新的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规范项目入库、资金申报等工作。

9.关于“对全局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文件分解任务。制定下发《关于分解下达2021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淮供发〔2021〕5号)。二是开展专题调研。结合“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开展领导干部基层大调研,排查问题,形成调研报告,对县区供销社发展、农产品推介等问题,明确工作目标和实现路径。三是开展薄弱基层社改造提升工程。6家基层社已正式竣工,3家基层社年底确保完工,相关评审资料正在汇总制作。四是选树先进典型。推动淮安区林集供销合作社打造首家“三位一体”综合改革试点;培育淮阴区刘老庄供销社建设农业服务中心;认真总结金湖县金南供销社通过资产盘整打造商业综合体模式的经验;支持马坝供销社向上申报国家级、省级项目。

10.关于“主体业务萎缩带来工作动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性教育。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结合系统组织的会议培训、工作调研指导和挂钩联系县区检查等时机,与各县区主任及分管领导谈心谈话,引导其振奋精神、补短强特、干事创业。二是改进考核方式。加强日常考核,10月初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2021年第三季度起按照文件要求,采取分级考核、实绩季晒等方式,开展平时考核,并将结果运用到今后干部选拔任用中。

1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没有完全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层层分解责任。制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分解表》,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工单》落实到各级组织和处室负责同志;3月31日已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与班子成员、各处室和基层组织负责人签订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二是加强日常检查监督和压力传导。定期召开主任办公会扩大会议、巡察整改工作专班推进会,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查指导;9月10日开展三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工单落实情况自查,9月16日党组专题研究部署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作风建设,节日期间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强化常态化廉政教育。7月起每月召开机关支部学习会,目前班子成员已开设党纪党规微党课3次,通报中央、省市问责典型案例3次。

12.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走过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完善廉政风险点排查机制。8月份,市社成立廉政风险点排查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二是组织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9月份,市社印发《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强化廉政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10~11月份,市社机关各处室、市属企业重点围绕财务管理、工程项目、专项资金、下属企业负责人等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头,全员发动、全方位覆盖,开展分类排查,列出廉政风险点清单。三是强化廉政防控管理。对照清单制定和落实具体防控措施。

13.关于“‘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学习党纪党规。7月起每月召开机关支部学习会,目前班子成员已开设3次党纪党规微党课,3次通报中央、省市问责典型案例。二是深入谈心谈话。7月30日召开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班子成员之间坦诚交换意见、谈心谈话。8月班子成员以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党员之间普遍谈话交心。三是专题研究部署。9月16日党组专题研究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作风建设,班子成员与分管领域工作人员节前开展廉政谈话,节后党组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四是积极用好第一种形态。目前主要负责人已开展提醒谈话2人次。

14.关于“下属公司资金使用和管理较为混乱”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系统下属企业对照制度自查排查活动。9月底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开展对照制度自查排查活动的通知》(淮供发〔2021〕18号),要求各县区社、市属企业按通知要求,严肃认真开展自查排查活动。二是对市社下属企业淮供欣隆公司开展审计。8月起,审计人员对欣隆公司开展审计。

15.关于“下属公司履行合同条款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下属公司的监管。8月中旬,市社收回下属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合同专用章等印章,原则上公司不再开展经营业务,不再产生新的债权债务风险。二是理清淮供欣隆公司业务拖欠款的情况。8月份起,已组织对淮供欣隆公司开展审计,审计内容包括业务拖欠款情况。

16.关于“下属公司制度执行混乱”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淮供欣隆公司开展审计,掌握公司制度执行情况。8月份,内审人员进驻淮供欣隆公司开展审计。二是督促淮供欣隆公司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资产出租和设备采购管理等制度。9月底已完成管理制度的初稿。

17.关于“部分经费支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组织人员集中学习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财政预算管理知识,结合实际分析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规范经费支出核算。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起,已停止将机关人员差旅费、工会福利和退休人员慰问金等费用放在集团公司账户报销,杜绝应由社机关走账的开支从集团公司账户走账。10月份,已把机关退休人员重阳节慰问金在社机关账户走账发放。三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已修订完善市社差旅费、会议培训费、公务接待管理等制度。

18.关于“资金出借手续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弄清违规出借资金的真实情况。查阅集团公司会计核算资料,2019年度淮商公司共向市社集团公司借款两次,均没有借款合同、担保手续和还款期限。二是制定大额资金出借制度。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出台《市社集团公司大额资金出借制度》,明确大额资金出借对象、出借流程和出借手续,从制度上防控大额资金出借风险。三是抓好整改落实。8月中旬,淮商公司归还了两笔违规借款。对全资公司新发生的大额资金借款,已严格按照《市社集团公司大额资金出借制度》执行。

19.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制度。9月份,市社制定了《市社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重点对固定资产管理职责分工、实物账务管理、定期清查盘点等进行规范要求,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夯实了基础。二是全面开展资产清查。目前资产清查正在进行中。

20.关于“备用金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检查。8月份,组织人员对淮商公司备用金领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2018-2020年期间,淮商公司备用金使用无审批手续、无使用上限、备用金与个人账户混合使用、违规存入个人理财账户等问题。二是完善管理制度。指导完善《淮商公司备用金管理制度》,明确备用金使用范围、使用原则、申请流程、支付程序,明确备用金5000元上限。三是及时整改落实。8月中旬,淮商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已交由市社财务审计处保管,防范超额使用备用金情况。对于备用金违规存入个人理财账户问题,已找时任现金会计核实,本人承认并已将收益400.38元退还给淮商公司。已对时任现金会计提醒谈话。

21.关于“工程项目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与监理公司的款项支付、资料交接工作,同时监理公司承诺配合淮商公司完善后续档案备案资料。二是依法处置工程遗留问题,淮商公司与施工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已进入司法诉讼再审程序。

22.关于“工程项目资金拨付漏洞较多”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淮商公司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目前已完成制定《资金管理制度》。二是依法处置工程遗留问题,淮商公司与施工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

23.关于“工程结算高估冒算”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责令淮商公司对重复计算、工程量计算不实等依法清算,聘请工程审计方面的专家到公司核验图纸、核验结算资料,9月28日形成初步意见,并完善了公司《工程款支付管理制度》。

24.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四史”学习,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8月机关支部学习会专题宣讲《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9月29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10月21日邀请市委讲师团专家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二是狠抓责任落实,做到“四个纳入”。把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到日常工作、基层组织、阵地管理,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责报告, 8月4日召开党组会,班子成员分别汇报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工作推进情况,分解2021年党的建设考核指标。三是突出学习重点,提高学习质量。明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人员范围、学习内容,不搞大呼隆、“上下一般粗”,增强学习针对性,已开展中心组学习会3次。

25.关于“意识形态相关制度执行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考核力度,完善工作制度,修订《市供销社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市供销社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三季度起将意识形态工作和阵地管理情况纳入党员干部平时考核正负面清单及年度考核范畴。二是通过主任办公会扩大会议、整改工作专班月度会等工作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

26.关于“意识形态阵地建设手段单一”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升宣传能力。7月15日举办全市供销系统信息宣传培训班,有针对性开展教育引导。二是丰富宣讲内容。5月19日邀请市委党史学习教育宣讲团专家走进市供销社,围绕“信仰的力量——中国共产党百年征程回眸”为市供销社干部职工作专题宣讲;10月19日举办淮安市供销合作社系统高质量发展培训班,开展《网络安全与数据信息安全》培训;10月21日邀请市委讲师团专家举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讲。三是加大考核力度。8月4日党组研究,将信息宣传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平时考核正负面清单内容以及年度考核范畴。四是加强对接主流媒体力度。扩大宣传效果,积极主动对接人民日报、学习强国、淮安日报等主流媒体,目前已围绕中心工作宣传报道供销系统特色亮点工作10余篇。7月以来在省供销社网站刊登我市供销社系统信息23篇,其中市供销社9篇,县区社14篇。

27.关于“党建活动不合要求”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发挥支部大会议事作用,7月召开机关支部大会,按照规定程序接收2名预备党员。开展“七一”机关支部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活动,组织党员赴车桥战役广场实境学习,集体宣誓入党誓词,增强政治生活仪式感。

28.关于“发展党员不够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严格发展程序,7月召开机关支部大会,按照规定程序,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接收2名预备党员。8月19日召开所属各支部党务干部专题学习交流会,围绕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开展学习辅导,提高工作能力。加强党员发展档案资料管理,规范做好有关记录,严肃工作纪律。

29.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7月30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市社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相关要求、撰写剖析材料。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的材料逐一把关并提出修改意见。班子成员在发言中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12大类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剖析深刻到位,原因分析不遮不掩,班子成员直面问题,严肃开展互相批评,红脸出汗,“辣味十足”,思想交锋激烈,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效果。

30.关于“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全市供销系统人员情况调研,摸清人员现状,了解人才结构。二是针对机关缺少熟悉农村市场和经营管理人才的问题,明确市社机关今后3~5年主要招录农业、经济、法律三个大类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公务员,今年已申报招录农业类公务员一名。三是指导督促县区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重视公务员招录工作,并对县区社公务员招录工作下发了指导性意见。四是起草完成《市供销系统年轻干部培养实施方案》,加强年轻干部业务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年轻干部教育培训,多方位提升干部专业能力素质,近期组织和参加各类培训6次。

31.关于“干部选任程序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加强学习选人用人相关制度文件,2021年7月起,每月通过集中学习、处室业务自学等方式学习规范性文件,提高业务能力。组织业务处室人员参加组织人事工作培训4人次,提高发文、办事水平。

32.关于“干部队伍活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平时考核及年度考核工作,印发《进一步加强平时考核工作的意见》,自2021年第三季度开始,采取设置正负面清单、定目标、晒实绩等方式,通过公示栏把干部工作实绩晒出来,激励干部职工比学赶超。二是树立考核导向,将考核结果运用到今后职务、职级晋升工作中,将政治素质过硬、勇于担当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激励干部职工围绕主责主业干事创业。

33.关于“化解历史遗留问题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市社投资的18家企业中,2家分别于2019年和2020年解除了合作关系,注销了相关企业。针对16家企业的情况,加强分析研判。本着一企一策、先易后难原则进行推进,联合市社法律顾问对投资企业逐个研判,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妥善处理刘老庄农贸城项目。刘老庄农贸城涉及多方主体,市供销社与相关主体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完善资料手续,力争早日解决该遗留问题。

34.关于“相关制度建设仍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加紧修订完善相关制度,目前“三重一大”制度、监事会工作制度、信息宣传考核办法、机关考勤办法等20余项制度已经修订,2021年10月底前形成制度汇编,11月2日经党组会议研究后,已将制度汇编印发至市社各处室、直属企业以及各县区社进行学习落实,并就加强全系统制度建设提要求。

三、 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目前,我社集中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我们清醒认识到,巡察整改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我社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将以自我革命的精神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持续推进整改落实,坚持把系统整改、长效整改和开门整改融会贯通,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用看得见、摸得着、可检验、用得上的成果,完成市委巡察“回头看”反馈交办的各项问题。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推动政治过硬。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在供销社落地生根,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推动巡察整改落细落实。对整改落实推进不力、行动缓慢、推诿扯皮、敷衍应付、拒不纠正、拒不配合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进行问责。

二是聚焦风清气正,推动作风过硬。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社党组坚决担负起主体责任,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相关规定,坚持驰而不息整治“四风”, 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和督促检查,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一着不让抓好整改落实,坚决抵制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聚焦常抓不懈,巩固整改成果。认真落实各级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指示批示,开拓进取,奋发有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为农服务根本宗旨,创新为农服务方式,努力把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同时,举一反三,优化机制,堵塞漏洞,治理源头,强化建章立制,用更好的工作成效体现巡察“回头看”工作的意义。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3961152;电子邮箱2690374543@qq.com。

                                 中共淮安市供销合作总社党组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