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
索 引 号 | 711586677/2023-00094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供销合作总社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2-09-16 | |||
文 号 | 公开日期 | 2022-09-16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淮安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解读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一、出台背景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在2021年11月份出台了《关于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对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社有企业改革起到了指导性作用。为进一步落实各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文件精神,破解社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相对滞后、联合社与社有企业的关系不清,各层级间社有企业的联系比较松散等矛盾和问题,加快推进“双线”运行,构建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体制机制,结合淮安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社有企业实际,制定了《淮安市供销合作总社社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持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供销财字〔2021〕28号),制定本实施意见。
三、工作目标
推进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着力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逐步形成“联合社机关—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投资运营主体—出资企业”的分级管理体制,在明晰监管架构的基础上,通过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努力形成领导体制科学、职能任务明晰、组织结构优化、管理制度完善、经营机制灵活、风控体系健全的局面,做到以社有企业为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发挥更大作用。
四、工作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任务职责、主要目标四个方面,突出制定本实施意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二是社有企业改革的重点事项,包括建设现代企业制度、遵循市场化经营和推动结构调整、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社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强社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四个方面,进一步明确社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三是强化组织实施,主要从加强组织领导、争取政策支持、强化风险防范提了一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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